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0768 证券简称:耀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潘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该议案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原董事郭晓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潘潇先生为新任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潘潇,男,1983 年 4 月 25 日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5 年 7 月-2011 年 12 月,任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副主任;2012 年 1 月-2015
年 5 月,任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山东大区经理;2015 年 6 月-2019 年 2 月,任北
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2019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美博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03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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