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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5 17:23:15 股吧网页版
精鹰传媒: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830781 证券简称:精鹰传媒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汾江南路 235 号依云国际财 富中心 1 座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 日 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莫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编制并
拟披露《2023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 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 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依法履行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董事会提名付刘峰、司徒聪、卢顺婷、曾鸣钊、苏冠儒、霍志新、周桢德、唐济民、黄琼、张海娟、苏以、蔡勇、黄泽荣、陈志翔、刘凯华、陈健彬、陈兴、袁云龙、伍颂宇、邓嘉欣、冼耀基、黄传卺、王建业、纪宁丽等 24 名员工为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及规划,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实施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冯雍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股份时,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拟发行股份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本次发行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冯雍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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