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9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0786 证券简称:ST 华源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传票的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
(2023)苏 0281 诉前调 6486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阴市恒鹏置业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3-034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签订了《江阴恒大养生谷首期 A 地块住宅
施工图及其装配式专项设计》恒健苏设合字 20[1.4-5]056,工程名称为江阴恒大养生谷首期 A 地块住宅施工图及其装配式专项设计,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案涉项目设计,并约定设计费用共 5703258.09 元,其中包含了修详规设计、单体设计以及装配式设计。
现原告针对该合同设计部分完成情况如下:1、修详规设计部分,全套设计图纸经发包人审核通过,且原告也已提供了相应的电子文件图,已至第二次付款节点;2、单体设计部分,全部施工图完成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且提供了相应的电子文件图,已至第四次付款节点;3、装配式设计部分,合同已经签订且设计工作已经开始,已至第一次付款节点。被告总计应向原告支付设计费共计2626587.23 元。
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设计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江阴市恒鹏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设计款共计 2626587.23
元并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违约金。
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
(2023)苏 0281 诉前调 6486 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进展无法预计相关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案情
公告编号:2023-034
进展及时更新披露。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要求江阴市恒鹏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设计款项,加快公司资金的回收,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准备开庭所需证据材料,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传票(2023)苏 0281 诉前调 6486 号
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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