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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20:17:40 股吧网页版
接连出手 北交所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
来源:经济参考网 作者:李静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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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对于违规减持,北交所接连出手开出罚单。

  10月10日,北交所发出《关于给予汪小清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告显示,经查明,华信永道原股东、艾融软件原股东、百甲科技股东汪小清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艾融软件、百甲科技等3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合计受让股份243.9万股;后于9月30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其受让的华信永道、艾融软件2家公司的全部股份及百甲科技的部分股份,合计卖出股份224.9万股。

  北交所指出,汪小清作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受让方,未能遵守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要求,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4.1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北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北交所给予汪小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北交所还发布《关于对魏昌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孙肖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因存在违规减持的事实,鑫汇科原股东魏昌伟和艾融软件原股东孙肖文均被北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10月10日公开表示,近日,北交所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北交所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并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同时,北交所将有关线索移送证监会,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股份减持的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北交所称,希望市场参与各方自觉遵守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则,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专家认为,北交所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有利于夯实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基础。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余伟认为,北交所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是在践行切实维护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职责,有利于规范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减少或避免类似违规减持情况的出现。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夯实北交所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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