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2 10:14:40 股吧网页版
大宗交易购入股份后6个月内减持违规,上海证监局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
来源:澎湃新闻


K图 830799_0

K图 831167_0

  10月11日,上海证监局连发两则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大宗交易购入股份后6个月内减持违规的自然人孙肖文、汪小清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

  上海证监局的文件显示,孙肖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艾融软件,830799.BJ)大股东持有的股份80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1478.4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80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1755.4万元。

  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股份130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2222.4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130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3296.1万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孙肖文、汪小清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官网在10月10日晚发布了一则题为“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的公告。

  截屏图

  北交所表示,近日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我所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并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同时,我所将有关线索移送证监会,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股份减持的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与此同时的10月10日,北交所公示了两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一份纪律处分决定,涉及到3位投资者,除前文提及的孙肖文和汪小清之外,还涉及魏昌伟。

  魏昌伟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鑫汇科(831167.BJ)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26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将其受让的全部股份卖出。

  北交所文件显示,孙肖文是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80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全部卖出。

  此外,汪小清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837592.BJ)、艾融软件、百甲科技(835857.BJ)等3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合计受让股份243.9万股;后于9月30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其受让的华信永道、艾融软件2家公司的全部股份及百甲科技的部分股份,合计卖出股份224.9万股。

  为此,北交所对孙肖文、魏昌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给予汪小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