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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3 17:24:01 股吧网页版
恒瑞能源: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3


证券代码:830807 证券简称:恒瑞能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对方:安徽亿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瑞公司”)
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霍邱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标的项目:霍邱潘集镇李岗 11.00353MW 光伏发电站(以下简称“标的项目”)转让价格:人民币 38,150,000.00 元(人民币叁仟捌佰壹拾伍万元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71,655,678.09
元。本次出售标的项目评估金额及成交金额为 38,150,000.00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中资产总额的 8.08%。通过上述指标分析,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转让霍邱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0)。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亿瑞电气有限公司

住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大学科技园 A15 座 903 室

注册地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大学科技园 A15 座 903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同济

实际控制人:汪同济

主营业务:高低压电气的成套设备、新能源成套设备、电力电气设备、新能
源汽车充电桩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光伏电站 EPC 总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000 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霍邱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霍邱县潘集镇潘集街道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霍邱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5年6月11日在六安市霍邱县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发文,其经营范围为:光伏产品研发、应用、安装和销售;软件研发、新能源应用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光伏产品、风能产品、地热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与建设(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前置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收购前股权情况: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份。(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涉及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安徽安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霍
邱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了解霍邱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装机容量11.0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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