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30807 证券简称:恒瑞能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新安大道与龙舒路交口。
2、王发文系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032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 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发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
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王发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仍未能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日后将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32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196 号。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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