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公告编号:2020-059
证券简称:恒瑞能源 证券代码:830807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机构
签署对赌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补充披露 2015 年 4 月定向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王发文先生与北京天星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星公 司”)签署包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对赌协议相关情况。
因公司工作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不熟悉,导致公司未及时 披露相关事项。经公司自查自纠,现予以补充披露,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签署协议方 协议名称 补充协议内容 备注
补充约定如下:
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1,500 万元、2,250
万元、3,150 万元。如未能达到,
则丙方将以股权或现金形式给
予乙方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
补偿计算标准如下:
公告编号:2020-059
甲方:安徽恒瑞新能 1、年度补偿股权数量为:
1 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协议之 6,000 万元*(考核当年年度保
乙方:北京天星创联 补充协议 证净利润-考核当年经审计年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净利润)*补偿时点甲方总
丙方:王发文 股本/(乙方本次投资后估值*
考核当年经审计年度实际净利
润)*(补偿时乙方占股比例/
乙方本轮投资完成后占股比例);
2、年度现金补偿金额为:
(1-考核当年经审计年度净利
润/考核当年年度保证净利润)
*6,000 万元。
补偿约定如下:
目标公司 2015 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334,619.27 元,低于协议约
定的净利润,已经触发《补充协
议》约定的补偿条件。现经甲乙
甲方:王发文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采用现金补
2 乙方:北京天星资本 补偿协议 偿及将业绩承诺递延的方式对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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