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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17 15:35:05 股吧网页版
摘牌实教:国都证券关于大连华实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7


国都证券

关于大连华实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
被终止挂牌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国都证券作为大连华实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 否

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下发了关于终止大连华实教育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63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华实 股份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 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 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华实股 份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华实股
份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
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华实股份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 实教”。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华实股份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
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 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华实股份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
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核准。”

截止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

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

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华实股份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
简称变更为:“摘牌实教”。

由于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及将被终止
挂牌的提示性公告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股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将对公司的公司声誉、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
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华实股份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实教”。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此事项,主办券商已通过微信通讯方式将《关于终止大连华实教育咨 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63 号)发送至华实股份 实际控制人徐志卫,并督促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尚未收到徐志 卫回复,主办券商不确定其是否已查收到文件,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都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718253596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 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大连华实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 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63 号)

国都证券
2022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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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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