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0827 证券简称:世优电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着审慎原则和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贷款和资金支持,是为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的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彭建国先生、彭奕凯先生和杨颀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公告编号:2023-010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提名周腊吾同志为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3-010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林杰辉: 朱登凯: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