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8
公告编号:2022-060
证券代码:830829 证券简称:华精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3 年 (2022)年年初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披露日与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金额
购 买 原 材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 500,000 346,114.8
料、燃料和 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关
动力、接受 联方购买的水电所产生
劳务 的费用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 900,000 828,110
其他 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关
联方租赁厂房及办公楼
的费用
合计 - 1,400,000 1,174,224.8 -
(二) 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2-060
无锡溪达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溪达毛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谷”)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因江苏华谷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以市场公允的价格向溪达毛纺购买水电费共计
346,114.8 元,租赁厂房及办公楼共计 828,110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按市场公允价格,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以及经营计划,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江苏华谷向关联方溪达毛纺购买的水电等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费用及租赁厂房和办公楼费用总金额不超过 14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龚明达、龚一飞回避表决,
其余 3 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通过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自愿达成的,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60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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