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4
证券代码:830830 证券简称:新昶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30 新昶虹 2022 年 6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韩思通 、黄思思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董事长张文宝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监事会主席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财务总监王莉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财务报告》。(四)审议《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五)审议《2022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2 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改的具体情况为: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将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
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
(四)电话咨询;
(五)邮寄资料;
(六)说明会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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