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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25 16:17:04 股吧网页版
信达化工:中泰证券关于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5


中泰证券

关于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4 年 3 月 5 日,中泰证券与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挂
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2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中泰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中泰证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规定,对平原
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书面催告。中泰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通过邮件向
公司发出了第 1 次《催告函》,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将第 1 次《催告函》寄出,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通过邮件向公司发出了第 2 次《催告函》,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将第 2 次《催告函》寄出,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通过邮件向公司发出了第 3
次《催告函》,并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将第 3 次《催告函》寄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若公司不能按期支付督导费用,将被中泰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泰证券特此提示,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被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第 3 次催告函》

中泰证券
2021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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