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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14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骏华农牧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暨由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名下位于宁夏银川兴庆区月牙湖乡东侧的养殖场部分资产(含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备、附属设施)作为标的物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融资租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租赁期限为 48 个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金耀及其配偶提供保证担保。本次融资租赁合作的具体条件与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金耀及其配偶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属于公司正常商业行为,公司与合作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3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融资租赁回租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下一步业务发展储备资金,保证公司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该业务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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