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30855 证券简称:盈谷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谷股份”、“公司”)于 2023 年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樱新能”)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新增扩产 200 台单晶炉项目”及补充旭樱新能流动资金,具体借款条件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盈
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0号),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数量不超过 143,340,000 股(含),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5,010,000.00 元(含)。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期结束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175,800,000.00 元,对应股票数量为 117,200,000 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
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出具了中兴
华验字[2023]第 010131 号《验资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5
二、募集资金用途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注册稿)(公告编号:2023-03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安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2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28,000,000.00
3 项目建设 157,010,000.00
合计 215,010,000.00
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旭樱新能。其中涉及旭樱新能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计划以增资与借款相结合的方式向旭樱新能提供相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扩产 200 台单晶炉项目及补充旭樱新能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旭樱新能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新增扩产 200 台单晶炉项目”及补充旭樱新能流动资金,具体借款条件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新增扩产 200 台单晶炉项目”实施进度和旭樱新能流动资金需求分期进行借款,在本次批准的借款总额范围内,具体借款金额及进度将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需求逐笔向子公司旭樱新能进行划转。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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