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6 20:02:06 股吧网页版
诚思科技:关于确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而超额分配利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0864 证券简称:诚思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连诚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而超额分配利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权益超额分派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核字[2022]00L00339 号】的《大连诚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司对 2020 年度相关会计差错事项及会计政策调整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超额分派,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 股,
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000,000 股。该次权益分派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实施完
毕;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该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实施完毕。2020 年半年度及 2020 年年度合计分配未分配利润总额9,000,000.00 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及要求等,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会计政策调整事项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2]00L00339 号】的《大连诚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相
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和调整,上述更正和调整使得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由调整前11,296,192.41元调整为8,611,616.87元,

公告编号:2022-022

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由调整前的 20,619,633.65 元调整为 15,576,101.46 元,因此导致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及 2020 年年度实施的权益分派金额超过调整后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即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及 2020 年度超额分配利润388,383.13 元。
二、 权益超额分派的弥补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情况,公司确认并同意以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前期因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而超额分配的利润。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而超额分配利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超额权益分派致歉说明

由于公司对 2020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导致 2020 年半年度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超额分派,公司将以以后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覆盖 2020 年度超额分派的部分。公司将吸取相关事项的教训,持续加强培训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并加强会计系统的维护、监督和复核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就本次权益超额分派事项,公司董事会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诚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大连诚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大连诚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