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0867 证券简称:全华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25,404.22 元,已连续三年亏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资产为 7,367,235.14 元,小于公司股本 12,960,000.00 元;且货币资金余额为 3,834.05 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2,457,454.27 元,其他应付款中往来借款余额 1,152,959.47 元,货币资金余额小于有息负债余额。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说明
公司 2022 年发生净亏损 3,768,884.36 元,已连续三年亏损,且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 11,198,588.18 元小于公司股本 12,960,000.00 元,这些情
公告编号:2023-012
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由此导致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现就有关主要亏损原因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受到经济环境影响、疫情冲击、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
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且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生产经营遇到较大困难;
(二)被投资单位宜昌超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亏损产生投资损失;
(三)因应收账款回款困难,以及受疫情影响使得项目订单暂停,导致预付款项难以收回,计提坏账损失所致。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董事会拟采取的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1、调整业务模式,调整市场策略,2023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智慧城市事业部的市场开发力度,随着疫情的结束,智慧城市和智慧交通市场已恢复增长,我公司在持续推进原有市场的领域上,进入高增长的新能源领域。公司已于 2022 年年底完成交付首个宜昌光伏储能汽车充电站项目,也代表着公司正式进入此领域。
2、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生产管理效率;
3、尽力采取措施包括应收账款催收、资产处置以及外部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缓解现金流压力;
4、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避免债务纠纷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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