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华光电”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 是
2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是
3 信息披露 2022 年报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未给主办券 不适用
商预留合理审查时间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亏损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54 万元,占 2021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33.58%(按绝对值计算,下同),占 2022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50.57%,发生重大亏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896.91 万元(合并报表层面),
占股本总额的 69.21%,累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的三分之二。
2、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特殊
段落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5,404.22 元,已连续三年亏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7,367,235.14 元,小于公司
股本 12,960,000.00 元;且货币资金余额为 3,834.05 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457,454.27 元,其他应付款中往来借款余额 1,152,959.47 元,货币资金余额小于有息负债余额。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已连续三年重大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二,且流动资金短缺,偿债压力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2022 年报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合理审查时间
主办券商依据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指导和督促公司积极开展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此前,因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主办
券商已督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
露的提示性公告》,并同时发布了主办券商风险提示性公告。
后全华光电临时决定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并于临近披露日将 2022 年
年度报告相关拟信息披露文件发送主办券商审查。由于全华光电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拟披露信息文件,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合理的审查时间,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1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第 2.2.2 条的规定协助公司将信息披露文件上传至信息披露系统。如后续发现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存在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主办券商将督导公司及时进行更正或补充。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审慎决策。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如前所述,公司已连续三年重大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二,且流动资金短缺,偿债压力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指导和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发布了相关公告和有关重大亏损公告,同时发布本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变化,持续跟踪风险事项进展,持续督导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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