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9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0867 证券简称:全华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尚未完成证券服务业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武汉朝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武汉朝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尚未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备案。
如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即 2024 年 3 月 5 日
前)仍未完成备案,则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聘请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波、姚涛承诺,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如该会计师事务所仍未完成备案,实际控制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并督促公司另行聘请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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