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8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0867 证券简称:全华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2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公司
姚涛 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
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0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3 月 15 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冻结全华光电控股
股东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涛 4,751,000 股、3,000,000 股,
分别占公司总股份的 36.66%、23.15%。冻结期限均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止。全华光电未及时披露上述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股份冻结情况。
全华光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并予以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姚涛对于上述行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全华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姚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公告编号:2024-008
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相关人员将加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学习, 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职责。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采取自律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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