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0867 证券简称:全华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有关意见如下:
一、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4,828,709.19 元,已
连续四年亏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2,788,739.41 元,小于
公司股本 12,960,000.00 元;且货币资金余额为 19,709.28 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434,725.87 元,其他应付款中往来借款余额 757,454.27 元,货币资金余额小于有息负债余额。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全华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已对 2023 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了专项说明。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监事会对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
公告编号:2024-021
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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