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3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0874 证券简称:金田元丰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金田元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比 占股本比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例 例
无锡市 合计持有 14,579,392 54.42% 14,579,392 54.42% 2024 投资关
胜地邦 股份 年 9 月 系、协
伦光电 其中:无 3 日 议方式
科技有 限售股份 2,178,692 8.13% 0 0%
限公司 有
限售股份 12,400,700 46.29% 14,579,392 54.42%
本次股份变动前,无锡金田元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田元丰”)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市胜地邦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地邦伦”),胜地邦伦直接持有本公司 14,579,3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2%。隋颖颖直接持有胜地邦伦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4 年 9 月 3 日,隋颖颖、胜地邦伦与顾佳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隋
颖颖将其直接持有的胜地邦伦 100%股权以 8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顾佳瑜,转让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 14,579,3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54.42%。本次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隋颖颖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顾佳瑜直接持有胜地邦伦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14,579,3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54.42%,顾佳瑜
公告编号:2024-038
成为金田元丰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挂牌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将与收购前保持一致。(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2024 年 9 月 3 日,顾佳瑜与隋颖颖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无锡市胜
地邦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截至作价基准日 2024 年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所记载的账面净资产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参考,隋颖颖将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 84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顾佳瑜。
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已将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产生的坏账风险、法律诉讼风险等考虑在内,同时也考虑了标的公司名下资产、品牌、市场渠道等增值因素。
转让价款的支付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且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详见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2024-036)等相关文件。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顾佳瑜
性别 男
国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