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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1 16:54:57 股吧网页版
海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1


2024-007

证券代码:830921 证券简称:海阳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张轶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提名张轶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熙琼、许维豪、冯跃宗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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