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3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0975 证券简称:东和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青岛东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东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1-024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二、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
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履行回购期
回购方将在收悉回购申请后尽快安排回购事宜,最晚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全部回购事项。
五、争议解决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1-024
六、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孟红
联系电话:18766275898
传真:0532-88139096
电子邮箱:DHKJGFCW@163.com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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