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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21:28:56 股吧网页版
中易腾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0982 证券简称:中易腾达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982 中易腾达 2024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孙秋丽律师、何银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向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组织编制完成了 2023 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经营状况与财务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经营状况与财务情况,结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公司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能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王琦凡、袁嘉玲。(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营需求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十)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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