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1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沈智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议案。
聘任沈智杰先生为公司分管(日常事务)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审议聘任沈智杰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行使副总经理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沈智杰,男,汉族,1980 年 3 月生,上海人,2002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0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
1、2002 年 7 月—2007 年 4 月 中石油上海销售公司,部门主管
2、2007 年 5 月—2022 年 8 月中海油星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安全
总监、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3-004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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