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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1 18:18:24 股吧网页版
鹏盾能源: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1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盾能源)全资子公司东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为增强港口业务运营能力及拓展大湾区香港业务,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计划购买加油船 “加珍号”轮船,价格 2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797,575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 1 条,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

重组。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 439,361,144.19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32,665,502.00 元。本次购买金额为 2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797,575 元),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41%,占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77%。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因未超过 500 万元金额,未超出董事长权限规定,无需召开董事会决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嘉陵有限公司

住所:19/F OFFICE TOWER CONVENTION PLAZA1 HARBOUR RD WANCHAI HONG KONG

注册地址:3/F SINOPEC HONG KONG OIL TERMINAL 53-67 TSING YI RD

注册资本:0

主营业务:船舶管理

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香港)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石化(香港)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嘉珍号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香港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嘉珍号船舶停泊位随交易完成,一并交易完成。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嘉珍号船舶为嘉陵有限公司所有,船级:CCS,建造年份:1994 年 10 月 25

日,建造商:中国梧州船厂,船籍为香港,注册地为香港,注册编号 HK-0224,船舶登记号为 94P4002,呼号:VRUS5,总吨/净吨:1121/637,国际海事组织编号:8876118,运作牌照(拥有权证明书号码):BM21554Y 泊位编号:1018

(三)交易标的所属地在境外

本交易所属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定价公

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以 25 万美元价格(约合人民币 1,797,575 元)购买包括船

舶和其配套泊位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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