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6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0995 证券简称:九洲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0 月 12 日,挂牌公司收到关于挂牌公司诉深圳市四海铭鑫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王育新、王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书》((2023)川 0703民初 1042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定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四海铭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告 1,以下简称“四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1
法定代表人:王育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客户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王育新(被告 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四海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王璐(被告 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四海公司的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挂牌公司与四海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期间签订了四
份销售合同,最终挂牌公司向四海公司供货 9,075,536.92 元,但四海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挂牌公司支付货款,经挂牌公司多次催收,截至 2023 年 8月 15 日四海公司仍欠挂牌公司 7,144,780.89 元货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三被告连带向挂牌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 9,126,018.80 元。
理由:四海公司股东王育新、王璐实缴 500 万元资本金,但 2020 年四海公
司增资至 2000 万元,增资部分的 1500 万元尚未实缴,并且四海公司股东王育新、王璐二人系亲姐弟关系,四海公司极有可能存在法人人格混同的情形,因此挂牌公司诉请法院判决四海公司清偿欠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同时由王育新、王璐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根据本案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查封冻结资产情况、四海公司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及股东承担债务连带责任的相关程序,为降低追收本案所涉欠款的时间和经济成
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申请撤回对被告王璐的起诉,并于同日经绵阳市涪
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与被告达成如下协议:
公告编号:2023-031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深圳市四海铭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案争议事项尚欠原告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7,094,780.89 元(含“黄石一期项目”退货款 205,452.00 元);
二、被告深圳市四海铭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向原
告支付 500,000.00 元,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原告支付 500,000.00 元,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向原告支付 1,000,000.00 元,从 2024 年开始分别每季度末向原告四
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金额不低于 800,000.00 元,并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付清所有欠款;
三、本调解笔录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原告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深圳市四海铭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璐的保全措施;被告深圳市四海铭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完毕第三期1,000,000.00元(累计支付 2,000,000.00 元)后,原告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该款 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王育新的全部保全措施;
四、如果被告深圳市四海铭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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