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3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1006 证券简称:久易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董事长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资格审查,沈运河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胜任董事长的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总经理换届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员沈运河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胜任总经理的职务,不存在《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3-024
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换届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员余正莲先生、熊国银先生、李敏女士、杨欢欢女士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胜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
2023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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