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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1 16:25:00 股吧网页版
佳力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4-02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证券代码:831074 证券简称:佳力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章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四章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的 1/3 时; 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本章程第四十三条和本条
公司在本章程第四十三条和本条 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
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 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 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 原因。
原因。

第四章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四章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
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 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 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 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四章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四章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
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 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 大会上的投票权。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的投票权。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投票意向等信息。

第四章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 第四章 第八十五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积投票制。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 积投票制。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
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 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 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顺序进行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 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 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 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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