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6 21:03:27 股吧网页版
博冠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831085 证券简称:博冠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85 博冠股份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度工作规划,依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公司 2023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结合 2023 度公司主要情况,拟定了《公司 2023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度工作进行了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
台披露,(公告编号:2024-006;2024-007)。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
营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结果,以及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预
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64,715,816.78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 业务
开展计划,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昆明朗特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70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鹏。
(九)审议《关于对子公司广州博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广州博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广州博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 8K 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品牌营销,增资后将整体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