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1101 证券简称:奥维云网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行权遵循公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要求,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工作。
二、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公司 2022 年仅实现一项公司业绩指标,行权系数为0.5,可行权比例为 50%,不可行权部分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公告编号:2024-015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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