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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5 15:50:32 股吧网页版
智明恒: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5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1111 证券简称:智明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因合同纠纷案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贺山先生股权被冻结,由于公司内部沟通疏忽,未能及时对股权司法冻结情况进行披露。经主办券商督导,现补充披露。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则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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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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