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1121 证券简称:力久电机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力久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5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郭海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股转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2,151,202.3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1,441,561.5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2,684,4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1,063,724.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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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力久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力久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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