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8 17:56:08 股吧网页版
爱特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1134 证券简称:爱特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常州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常州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的机
构,对股东大会、公司和职工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和职工民主选举监事组成,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
监事 1 人。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公告编号:2020-009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 151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监事会会议。定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第五条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
时监事会,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附议赞同的,临时监事会必须召开。

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须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内以专人送出、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或公告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其主持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召集人未作指定时,由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主持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公告编号:2020-009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含)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
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