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芜湖泰和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进展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我公司”)作为芜湖泰和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股份”、“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机构,于 2017 年 12 月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安徽证监局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在其他中介机构的密切配合下,开展辅导工作,现将辅导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泰和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贤文
设立日期:2007 年 1 月 19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4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6,625.4884 万元
住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 67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981108226
董事会秘书:刘进
电话:0553-3026333
电子信箱:taihe@whthgy.com
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C33)
经营范围:不锈钢波纹软管、波纹补偿器、机电产品设备、五金产品生产和销售;机械加工及销售;不锈钢波纹软管安装与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辅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一)辅导经过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泰和股份的第十五期上市辅导工作。
根据泰和股份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泰和股份提交的书面文件、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查阅发行人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泰和股份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同时,辅导工作小组采取督促自学、会议研讨以及咨询解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泰和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泰和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泰和股份公司治理、独立性、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此外,辅导工作小组还通过现场指导、咨询以及个别答疑等方式,结合泰和股份具体情况,为接受辅导人员讲解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历史沿革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独立性、资产完整性、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各方面的要求。
(二)辅导小组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武军、朱亮亮、陈超、汪舒平组成泰和股份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武军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在辅导过程中,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泰和股份进行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泰和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泰和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国元证券和泰和股份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辅导协议,未发生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形,辅导协议履行情况正常。
三、辅导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辅导工作存在问题
本次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能够对辅导机构提供的辅导资料进行认真的学习。本次辅导期内,辅导机构进一步督促泰和股份完善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二)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
1、将通过集中培训、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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