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大通证券
关于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五)
大通证券作为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因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受盐城响水园区“3.21”爆炸事故影响,自 2019 年 3 月底至 2020 年 2 月底,
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经批准,公司 PCMX 产品涉及的一、二、五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于
2020 年 2 月底临时恢复生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 PCMX
产品临时复产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主要资产(房产、土地等)已被司法拍卖,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主要资产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违规情况尚未整改完毕,公司至今未能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进而持续影响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无法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因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公司未能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导致公司不能及时开展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未能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无法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公司未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7)。公司未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发布《关于无法按期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公司未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发布《关于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公司未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发布《定期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21)。公司未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发布《定期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4)。公司未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目前处于停牌期间。公司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目前处于停牌期间,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