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2-25 15:36:57 股吧网页版
金越交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5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1150 证券简称:金越交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相关部门批准,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3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50 金越交通 2021 年 3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将在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前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了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1-013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3 月 16 日 上午 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