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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8
公告编号:2021-081
证券代码:831150 证券简称:金越交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之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66879869X2
承诺主体名称 金明南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异议股东所持股
份实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后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81
承诺主体:金明南。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明南先生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相对人:于奕舟、欧玉苹、王松、王大木、张小林、曾浩铃、丁媛、张奇雄
(二)回购请求方式
异议股东应当在公司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之日起 3 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yingjun.liu@jlginyo.com。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公司,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联系人:刘迎军,联系电话:0431-81054022
(三)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上限: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公司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孰高为依据(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数量上限为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四)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之日起 3 个月止。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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