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831156 证券简称:浩祯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浩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11:00-12: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56 浩祯股份 2022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二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浩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6)
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审议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370029 号)。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由董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不进行 2021 年度利润的分配。
(七)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由董事会提交的《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
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做出明确安排”的要求完善章程内容,公司增加了第一百七十九条,以充分保护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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