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秀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潘秀玲作为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潘秀玲,女,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会计主管;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下派财务负责人;深圳市现代友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南方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自 2020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 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出席了 2023 年度任期内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1 11 0 0
股东大会 4 4 0 0
专门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4 0 0
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会议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0
在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主动了解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等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2023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5 月 16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2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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