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22:33:05 股吧网页版
派诺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诺能源”)、珠海华夏云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云联”)、武汉派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派诺”)、武汉派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派睿”)、广州碳索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索智控”)、柳州派诺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派诺”)、武汉兴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诺”),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

1、 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高效。

(2)组织机构

根据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制,并制定了相应制度和规则,整个公司内部已建立起以科学管理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实现公司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公司制定了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度,明确了公司的组织机构、职务权限与责任,对简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公司内各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一定的学历和行业管理经验,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公司已设立内审机构,规定了其人员的数量和履行的职责范
围,保证相关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并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