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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7 15:34:19 股吧网页版
深冷能源: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7



公告编号:2023-128

证券代码:831177 证券简称:深冷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9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李灏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王晓文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荆宝军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闫红伟 董监高 时任监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违规

公告编号:2023-12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且未披露

2022 年底,公司对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进行了处理。但检查发现,公司股东仍存在股权代持且未披露的情形,涉及 11 名代持人为 12 名被代持人合计代持公司股份 128.6 万股。公司存在股权代持事项,且未在挂牌申请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上述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190 号、第 212 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李灏、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晓文、时任董事会秘书荆宝军、时任监事长闫红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一)2022 年至 2023 年 10 月期间,公司合计向关联方河南金大地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河南金天化工有限公司销售 2,212.13 万元、13,738.59 万元。

(二)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公司分别向关联方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拆入资金 31,900 万元、35,100 万元、38,724 万元;2020 年、

2021 年、2022 年,公司分别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1,500 万元、1,000 万元、4,500

万元。

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补充审议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三十八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 190 号、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李灏、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晓文、时任董事会秘书荆宝军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三、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

(一)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完整。2020 年定期报告中遗漏重要关联方河南心连心化肥检测有限公司和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定期报告中,

公告编号:2023-128

关联销售、关联采购金额披露不准确;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准确分类并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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