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6 16:36:45 股吧网页版
深冷能源: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6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1177 证券简称:深冷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冷能源”、“公司”)致力于“行业一流的专业化气体公司”,依托园区资源,围绕“大宗气体做规模、特种气体强研发”的战略发展方向,为持续加大北方市场规模,延长空分产业链,提取稀有气体新产品,公司拟配套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心连心化学”)新乡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 84500Nm3/h 空分供气装置,建成后,通过管道向心连心化学化工新材料项目提供其生产所需氧气、氮气等工业气体产品,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利用富余产能生产气体,经液化后向周边客户销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一条 1.1 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公司拟投资项目所涉及购买的机器设备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必要行和合理性,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需要,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
空分供气项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朝晖、徐豪、田向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刘殿臣、孙福楠、
康健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空分供气项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培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在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 84500Nm3/h 空分供气装置,项目总投资约
4.8 亿元,占地约 26400m2。该空分供气装置与心连心化学新乡化工新材料项目配套,提供其生产所需氧气、氮气等工业气体产品,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利用富余产能生产气体,经液化后向周边客户销售。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规模:84500Nm3/h 空分供气装置

公告编号:2024-005

2、总投资:48,450 万元

3、用地:约 26400m2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整体发展规划需要,有助于拓展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业绩,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更加有效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具体实施进度与执行情况存在不确认性,尚需进一步沟通与落实。 如因国家或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