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 董 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 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通知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42
第十四章 附 则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新乡市心连心气体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河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路)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92.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其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优化经营管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先进的管理和科学技术,积极开拓市场,把公司建成组织管理科学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市场经营规模化的国内一流企业,以追求全体股东的合理收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 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 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为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药品生产、药品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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