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方制药”)的主办券商,对南方制药 2021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 号),经核准,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00 万股,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3.70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51,6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2〕22003530018 号
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三明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57008980013000053719)。
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
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
司融资》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及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签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 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
交通银行三明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1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南方制药抗肿
瘤新药系列生产项目(二期)建设、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部分银
行贷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取得
利息及理财收入 809,029.21 元,累计使用 158,781,660.71 元,余
额为 93,627,368.50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用途 募集金额 已使用金额 剩余金额 具体说明
其中:采购原料
补充流动资金 33,965,000 33,965,000 0 22,773,321.18 元;
工资 7,714,703.11
元;其他日常支出
3,821,5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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