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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7:42:11 股吧网页版
点米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1235 证券简称:点米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235 点米科技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大厦 B 栋 601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 2023 年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以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结合 2024 年经营计划,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www.neeq.com.cn)的《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六)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www.neeq.com.cn)的《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www.neeq.com.cn)的《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www.neeq.com.cn)的《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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