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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批准公司 2023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批准公司 2023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
认为: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53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兆斌、陈忠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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