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6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玉杨路 8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腾讯视频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乐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飞宇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公告编号:2023-055
见》),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调整信息披露的具体要 求,公司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同步披露的《关 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羌先锋是公司股东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推荐董事代表。发行底价未确定,发行价格可高可低,如果发行价格过低有可能会损害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投资权益,故投反对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兆斌、陈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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