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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1 17:12:06 股吧网页版
飞宇科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1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上市,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内容。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将该授权
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7 日。

截至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尚未结束,为确
保本次发行上市事项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2

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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